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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印发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的通知
2017-03-16 17:52 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,民航各地区管理局:
  《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业经国务院批准,现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执行。现就做好《规划》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突出重点。统筹东中西部机场协同发展,加强中西部地区机场建设,有效解决边远、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出行问题,扩大航空运输服务的覆盖面。实施繁忙机场扩能改造,提升服务保障能力,适应快速增长的航空需求。
  二、协调发展。统筹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,注重机场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一体化衔接,全面提升综合交通服务水平和运输效率。统筹考虑运输机场、通用机场的规划建设,推进军民航融合发展,注重系统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。
  三、提升能力。提高机场规划、设计、建造、运营等全过程保障能力,提升空管保障水平,促进民航运输机队发展,注重专业人才培养,加强配套能力建设,提高民航运输协调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。
  四、有序推进。加强项目前期研究论证,合理确定建设方案和建设时序,把握好建设节奏,具体建设项目在五年规划中统筹安排,并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理。
  五、规划调整。规划实施过程中,根据经济社会和航空运输发展需求,发展改革委会同民航局适时对《规划》进行修订和完善,并报国务院同意后实施。

附件【关于印发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的通知.pdf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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